今天看了黄明志的部落格,我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立场就是(必须给他一个惩罚)。今时今日,黄明志还是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
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粗俗和抚媚的表达方法,就算别人是伪君子、上色情网站或自慰等等,难道我们就可以用这种低俗的表达方法吗?在这个最新的短片,黄明志还没有意识到什么是粗俗,不是只有说粗口彩是粗俗。身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黄明志,就不能撇开“性器官”或“性交”来维持自己的批判吗?我们都不否认人都有自己的黑暗面,若你用人的黑暗面来合理化自己的错误,是不是犹如你歌词所说的“粉饰太平,把最恶合理化”刮回自己一巴掌呢?
接下来,就是他谈论独中问题时,我也认同政府愧对独中。可是,在他说独中生的英语很差,我就极为反感!因为这是极端的说法,独中生的英文成都绝对不逊于国中生,在独中的教育体制并没有放弃英语的传授。这种因为他自己不好好学习而造成的恶果,怎么你还有脸追究责任?还把全部的独中生都拉下水,拜托,他不要脸,我们还要的。
说代表基层的声音,今天在网络和报章上还有几个人挺你?真不了解,为什么他的脸皮还这么厚?说我们不了解他的要表达的含义!他是否有真正分析和检讨,评论员给你的评论呢?过去,为你呛声的评论员,如今,却把炮口对准你,你是否想过为什么!只会选择听爱听的话,自以为是,刚愎自用。
我们赞同你要表达的内容,可是,他没有意识到我们的社会还不容许西方的爆炸性表达方法。如今,还不知悔改、变本加厉。我坚决同意任何单位援引条例给黄明志一个教训。
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
好恋的黄明志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黄明志应该被惩罚
还记得去年我参加中学生生涯最后一场辩论赛辨题是“政府应该/不应该立法限制网络部落格的言论自由”,当时我们的辩论围绕在黄明志,而身为反方的我便提出一个看法就是,就算国家再怎么不好,我们也要注意表达方式。我们讨论“negarakuku”的内容时都同意部分内容值得政府去反思,我方就极度不同意侮辱回教的方式来道出马来人的霸权,因为毕竟侮辱别人的宗教信仰是要不得的行为。他的表达方式应该给予警告。
今天,黄明志的“邱老师教ABC”我的看法还是一样而且更加强烈的指责黄明志。华教的确苦,你的作品的确让我得到共鸣让我再次感受华教的辛酸。可是,你再次使用侮辱的口气,我坚决反对。我们独中生英文很差吗?怎么被你弄得我们只会说脏话?我们独中生虽然没有得到政府的照顾,可是,我们一直秉持着培育品德高尚的学生,您粗俗的表达方法是独中生的代表作吗?谢谢你为我们道出华教的痛苦,可是希望您注意下自己的表达方法,并不是粗俗的言语才能得到共鸣。
还记得当时的马华柔佛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为黄明志摆平,结果他没有汲取教训。这次我想得让我们这位即是独中生的耻辱也是光荣的黄明志得到一些惩罚。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华文教育
刚才看了王明志的部落格,无意中发现以上的影片便有感而发也抄下了这个MV,希望他不会控告我抄袭版权。这是给我们亲爱的教育部长也道出了我的心声,从华小到独中都离不开方块字都需要方块字让我掌握各种知识。
这个MV粗俗的字眼我绝对不赞成,可是,内容我就深表赞同。今天,教育部设立华小让多源流的教育百花齐放,之后又不为独中拟入政策内,到底安着什么心啊?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其多元文化就是无价之宝,各族应该从教育下手让文化永续传承。所以在小学阶段,保有各源流小学是必需的,另外在增建及拨款的机制应该制度化。那位扬言916要当首相的仁兄在担任教育部长之时,通过各项政策企图歼灭华、淡小。试问只有国小的教育才是教育吗?
独中出身的我更是感受到教育政策的不公平对待。既然能设立华小,为什么不能也把华文独立中学纳入教育机制呢?再说,董总的努力如今应该得到认可了吧?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在高呼人才短缺要求专业人士回流之际,还不承认连世界顶尖大学都承认的独中统考文凭,让我们这些独中生无奈的另寻出路。每个国家都实行政策来保住国家的人才并向外国的精英招手,马来西亚的政策怎么是鼓励我们出国啊?
每逢面对专业人士不足时,政府是否有认真探讨问题出在哪里?我现在就读的拉曼大学似乎成为了独中生在国内寻找廉价大学的不二选项。可是,拉曼大学背后的“大老板”马华公会到底是执政党吗?如果是,为什么得自己开大学给独中生而不是接受独中文凭呢?更讽刺的事,执政党承办的大学居然许多科系不受大马政府承认反而受其他国家承认,这是不是马华在变相鼓励他们为其他国家服务呢?真是佩服马华公会为他国培育人才。
高中毕业之后,我深深感受到马来西亚高等教育与国家政策的矛盾。为什么政府的大学不要我们?我们的祖先也在国家独立出力,在经济建设上更是居功至伟!为什么待遇纠察这么远?说浅白一点,马来西亚有今天的繁荣昌盛,华族的贡献肯定居首。我们不要求获得特别好地对待,我们只希望能获得与其他民族共同享有权利的机会,这也过分了吗?在教育为立国之本的原则下,请马来西亚政府不要成为亡国奴,拟补这个教育漏洞。
“民意急先锋”敬爱的马青总团长兼副教育部长,如今民意希望在教育上获得公平对待,不知你何时愿意给独中生踏入国立大学、何时愿意为大马留住人才?
行动党就很快取代马华
308大海啸,柔佛马华获得85%的胜利是胜率最高的一州,这说明柔佛领袖平时在当地拥有良好的表现,并且拥有非凡的能力。从大选的表现到总会长委任州联委会主席,几个矛盾的问题便出现了。既然柔佛在当地领袖领导之下表现卓越,何须劳驾总会长亲自领导呢?说要继续维持胜局也说不通啊,因为柔佛当地原本的领袖就可以驾驭了,并且驾轻就熟。另一个问题就是,总会长出生的雪兰莪失去了州政权不是应该更加以关注吗?是不是自身能力不如王茀明呢?
这里仅仅是柔佛的问题,要知道这个马华第二大州拥有最多议员的一州,其他州的问题还未考量问题就已经非常严重了。要是接下来不好好处理官职分配,那么马华就快党争了。行动党就很快取代马华。。。了。。。
翁诗杰总会长,请自重,改革得循序渐进,欲速则不达啊。。。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我的回复: 法律不完美则修正,不是废除
谢谢求真先生的回复,您的回复坦言让我获益良多,更是在回复我的几篇中最有价值的一篇。
谢谢你提出了我对民主认知的错误,对于你所指的三个国家,我想请问你,这三个国家不民主了吗?如果民主,又何来“内安法令”必须废除的论据呢?
谢谢你让我更了解美国进攻伊拉克的内情。我必须指出你一个判断方法的错误,当我们在判断一件事情是对或错时,并不是举一个例子来判断。本质上,美国的“反恐法”是为了抵抗恐怖分子,然而你所指的还是滥用的现象。
刚才你提出的几个滥用现象,我也认为非常可恶,可是,这是谁的错呢?出现滥用就说明了这条法令没有价值吗?今天,有人用菜刀捅人是否说明了,我们要停止生产菜刀呢?决不!我们要做的是制定一条法律来控制用菜刀捅人的人。同理,我们应该在执行上作出修正,让这个法令既能发挥其效用又可以减低弊端。
对于你所对“无审讯扣留”的看法,我不同意也在《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说了:
另外,我同意也觉得你对现有“内安法令”的公正性的顾虑是合理的,所以在《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我也提了:
这里再补充一点,我部分同意你的第三个理由,所以在修改的过程中,我建议让司法拥有否决内政部长的权利。这样至少可以让我们有机会喊冤,同意吗?
然而,你一直不敢正视的问题是,“内安法令”的本质及功能,全面地看待“内安法令”的执行而以区区的几个例子来论证。既然“内安法令”有其价值那么就设法把弊端减到最低,让我国内部安全继续得到保障。
求真的指教
求真 | 11月18日 下午3点24分
关于陈征信的“内安法令不等于没有民主”的说法,我不想和他长篇大论,只想点出他的几点对民主的认知上的错误。
1.新加坡是否是一个法治国家,是否是应该称为民主国家?首先新加坡的报章媒体,甚至大法官都处在一个脑袋的垄断。多少年来只要对李光耀的政权有所批评不论是什么人都会遭到对付。有客卿教授被拘留被递解出境,有反对党领袖被告破产,天主教神父被对付,有刊物被令赔偿巨额,这就是你所谓的民主国家?按你的说法他们都该死,吃饱了撑着?
2.美国支持反恐怖法的大多数议员都是共和党的议员,是全美国人都同意了吗?没有人抗议示威反对你看不到吗?而且美国是怎么应该民主国家,布什政府为了报复奥萨马,竟然控告伊拉克藏有危险武器,现在萨达姆是死了,但是请问危险武器找到了吗?你支持的民主就是可以因为个人或某些人的政治与危机判断就可以残害许多成千上万无辜人的性命吗?这就是你举证美国民主国家也可以有反恐怖法令,为什么我们应该废黜内安法令的有力证据吗?
3.英国人留下了内安法令是证明法治文明,还是揭露了英国殖民地根本不能合法合理的管理而不是他们有法治?请你不要忘记殖民地政府入侵别国领土都是恶霸都是侵略,能够为他们说好话的,可能都是没有好好研究殖民地政府是如何残害分裂各方各地的吧。真是把历史看倒了,没有从历史中学习教训,反而借着历史来羞辱人类的文明(人人平等)。
我反对内安法令的立场,第一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是逐渐达到人人平等。要达到这目标就必须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来做公平公正的裁决。这一点内安法令的无经审讯,不需要对公众交代扣押的理由,甚至可以无限期继续扣押的手段就违反法律精神。
第二谁决定谁是恐怖份子,危害国家安全,这有独立专业应该向人民交代至少向立法的国会交代的必要程序吗?第三和你玩个游戏,你不是很喜欢内安法令吗,可以防范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受威胁吗?好,假如今天你被内安法令被扣押了,请你不要喊冤,因为可能有关当局有足够的“专业”和不需要告诉法庭的证据来扣押你。我看不到你的对付恐怖份子应该不择手段有那点的人道主义精神,真的怀疑你是一个正常有理性有良心的人。
如果有人犯法就应该按照法令条文将他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来提控和判罪。按你说。如果民联上台了就应该把他们以前的政敌全部用内安法令扣留,因为要调查他们贪污甚至更多犯罪事情不可能马上有结果,这是你要的黑箱作业的“司法”手段吗?
如果你想证明内安法令的好处请你先搞清楚你是否认同公正的法律是否不需要透过法律程序证明嫌疑人是否有罪或无罪,就先扣押?你说恐怖份子,请问怎么却界定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是造成对国家或社会的威胁难道不应该是法庭吗?为什么我们有比法庭更高的机构呢?这叫什么法治社会啊。
难道法治社会就是要老百姓不犯罪却不可以检举官员犯罪,不可以质疑官员甚至部长的失误吗?为什么阿都拉可以对50,000份签名置之不理,兴权会领袖多次要求会面却最后落得一个与虎共眠的国际笑话呢。有了内安法令谁敢质疑呢?
但是我们做人就不应该公正公平的看待问题吗?这是怎么样的一个社会呢?可能内安法令对人类文明最大的贡献就是让人不敢要求民主与法治,因为话说内安法令针对的都是大奸大恶,所以管他什么政治人物不政治人物的只要是部长和警方签下的扣押令就是正确的。
内安法令可能还有多一个贡献就是让法庭早点关门,让律师对于法治文明产生分裂的看法,对那些政党特别是国阵里的成员党可以名正言顺的说,内安法令是不随便的,就是说内安法令已经阉割了执政党人的思想。一个不能尊重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人和政体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与逃避责任的无赖行为。
国家领袖得温文儒雅的回复
我喜见我家乡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张庆信看见这个问题也开始在《当今大马》对于读者的疑窦进行反驳。这是国阵加入网络战的开始,如果能抗衡民联,那么就不会出现谬论,比如:我听见有人流传拿督斯里张庆信是要求关闭国会走廊禁止媒体进入的元凶,这个说法让我啼笑皆非,因为拿督斯里张是拆除线条的发动者。我在有位马华副部长的部落格留下了许多疑问,可是,他从来没有回应过,这是什么态度?
不过,我认为他在回复的同时必须分清楚,读者并非政治人物,要以泱泱大肚应千万批评。无论读者的指责如何无厘头、荒谬、恶劣,笔锋如何尖锐、无耻、羞辱都必须以“解答”来回应,因为人家只是一介草民,人家没有你那么尊贵也没像你那样能引起众人的目光。所以,没有必要“反驳”甚至以对待林吉祥的态度应对。最好能够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报怨,那么你就可以在民众的心中占有好的形象。若是,以牙还牙,那么就会被人诠释为你“欺压”并且企图封锁网络言论,无论多少对你不满的言论都要展现你的风度、温文儒雅的解答,那么就可以在民众中树立一个亲民的形象,往后将更容易听见民声。
据我所知,很多国阵议员都希望改变,都希望当民意急先锋,我盼望拿督斯里在《当今大马》的回复,可以成为其他领导的楷模,注重民意,国阵才有翻身之日。
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
我的回复: 有内安法不等于没有民主
感谢郭智荣先生以《内安法令:一个腐烂的葡萄》回复我之前的《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您果然和陈勋亮先生和Fiveheads.GOH一样能写出一篇充满辩论气息的文章,不知道是心有灵犀还是出自同个娘胎?
首先,我谢谢您了解“内安法令”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宁而设、为了压制恐怖分子、可以最快的控制混乱的局势等等。然而你了解了又坚持要废除,到底原因何在?我实在摸不着脑袋,会不会是像一位辩论员在辩论台上,就算词穷还是坚持到底呢?为了坚持而坚持“内安法令”阻碍民主的进程。对于这点我就不了解了,是不是一个民主化的国家不需要法律的约束?我也不了解“内安法令”如何阻碍国家民主了?新加坡的民主是否因着“内安法令”而不民主呢?
在強嚷著民主、自由、公正為同時,我們是否要省思,新加坡之所以成功在于法制,充斥著法家的影子連李光耀也不諱言。英國的法制是經過四百年的醞釀,才由最初的葡萄,變成今日杯中的美酒。英殖民是經濟文化殖民,唯卻意外把民主留給了大馬,包括《內安法》。內安法阻礙了英國的民主行程嗎,誠然不!現今連美國也實施了反恐法。
請想想,如今在喊著要廢除《內安法》的是誰?是一名兒子因為涉及恐佈活動而被捕的回教黨元老?是因為昔日在行動中被逮捕的人?還是因為《內安法》一廢除,就可更肆無忌旦進行政治奪權活動的領袖們?還有那些宗教狂熱份子,這些你真的去查過嗎?
你说:“我是说,要分辨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会不会破坏国家安全、可不可引用内安法令,真的是那么简单吗?如果鉴定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靠的是内政部长的“感觉”、表面的证据或者是所谓的内部消息,我们说这是不公平的。”
其实我在《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提了:
“当然,内安法令的使用必须非常严谨,非到不得已的时刻都不能祭出!就像诽谤国家领袖或要求回教堂噤声,无论这些是否属实都没有必要以内安法令对付,因为杀鸡用不着牛刀。所以在执行上绝对不能如现在这样只有内政部长一人授命,对于这一点,我也建议拿督斯里张庆信所领导的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对于这项机制与有关当局进行对话、检讨、并改革以杜绝滥用的现象再度重演。之前收到一些朋友的建议包括改为内阁、国会或元首批准才可以执行。无论如何,希望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能为民喉舌,解决此事!”
怎么您视而不见呢?
大馬的法制若是公正,那麼在祭出時我們可通過立法要求必需符合內部公正的程序,連部長、政治人物不能逾越,這是正途的爭取,你能同意嗎?在評論任何事物之前,從小師長都說要去深入瞭解後評論,現在法律更講究的是人証、物証、科學鑒証。兩証不說,那些口口聲聲抨擊《內安法令》的人,我相信許多對《內安法令》是何書都沒看過,你看過嗎?評擊的其內的何章何節?該法令的制定,究竟是在甚麼情況下。
郭先生,“内安法令”是一个烂葡萄,请问您是如何论证?是不是凭着如您文中提及的三个案例就断定?那么你不觉得太武断吗?请您翻查“内安法令”过去的执行纪录,多少黑帮分子、共产党分子等危害社会安宁的人被逮捕。请您别以区区几个例子就和我论证好吗?你所指的,不过是“内安法令”执行的冰山一角。拜托您,眼界开阔一点,不要只看一粒葡萄!
基于,您也了解内安法令的保存的必要性,我在此向您恭喜。也希望您不要执著于点中之点,心手相连的让这片葡萄园里的葡萄结的又圆又大,让马来西亚有更美好的未来。
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
大起必有大落
美女曼芝那天被我压得透不过气,今天就大获全胜,成为全场胜率最高的玩家。哈哈,这说明了风水会轮流转,他掌天下王牌于一手顺利成为“迪后”把我打得只剩内裤。。。
另外两位就是岢欣和vincent他们两位平分秋色。
由于看不见他的牌所以没有照片,由于不开心的事情就让他遗忘,所以也没有我的牌照。。哈哈。。
胜败乃兵家常事,投机之玩更不应过于计较。处理大事之时,切忌从失败中检讨才是成功之母,绝非毫无反思的一再失败。更不可忘却胜勿骄之兵家大忌否则击落得今日我的下场。。。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viwawa的“大老二”
刚才更是气势如虹连胜八场让host把我踢出来,因为他们三人加起来赢得次数都少过我。虽然被踢,可是我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哈哈
经典的有三场,最经典的没拍下来,可惜。。。可惜,可是还是可以报告。。。就是我的上家了一张“钻石三”,我就出“黑桃二”,接着“葫芦四配两个八”又是全部pass,然后,我来一个“四大天王五配九”,当然又是全部pass,最后来两张十结束那一场引起公愤。哈哈
另外两场来看看。。。
存在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我不是鱼,你不是水。你能看见我寂寞的眼泪吗?
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水对鱼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不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 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鱼对水说:我很寂寞,因为我只能待在水中。
水对鱼说:我知道,因为我的心里装着你的寂寞。 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 可是,远方的你能感受到吗?
鱼对水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水对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 . 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鱼对水说:一辈子不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最大的遗憾。
水对鱼说:一辈子不能打消你的这个念头,是我最大的失败。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现在的我只想要一个一辈子的承诺。 可是,你负担得起吗?
鱼对水说:在你的一生中,我是第几条鱼?
水对鱼说:你不是在水中的第一条鱼,但却是在我心中的第一条。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们都不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 可是,你知道吗?你却是我第一个想嫁的人。
鱼对水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水对鱼说:当我意识到你是鱼的那一刻,就知道你会游到我的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以为我对你的爱不会长久,因为那是一见钟情。 可是,我错了,感情如酒,越封越浓越长久。
鱼对水说:为什么每次都是我问你答?
水对鱼说:因为我喜欢在问答中让你了解我的心。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为什么你总是让我等待? 难道你不知道,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那该多好!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心里。 但是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永远都不知道我的爱, 因为我也许根本就不在你的心里。
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
我的回复
首先,我谢谢您了解“内安法令”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宁而设、为了压制恐怖分子、可以最快的控制混乱的局势等等。然而你了解了又坚持要废除,到底原因何在?我实在摸不着脑袋,会不会是像一位辩论员在辩论台上,就算词穷还是坚持到底呢?为了坚持而坚持“内安法令”阻碍民主的进程。对于这点我就不了解了,是不是一个民主化的国家不需要法律的约束?我也不了解“内安法令”如何阻碍国家民主了?新加坡的民主是否因着“内安法令”而不民主呢?
在強嚷著民主、自由、公正為同時,我們是否要省思,新加坡之所以成功在于法制,充斥著法家的影子連李光耀也不諱言。英國的法制是經過四百年的醞釀,才由最初的葡萄,變成今日杯中的美酒。英殖民是經濟文化殖民,唯卻意外把民主留給了大馬,包括《內安法》。內安法阻礙了英國的民主行程嗎,誠然不!現今連美國也實施了反恐法。
請想想,如今在喊著要廢除《內安法》的是誰?是一名兒子因為涉及恐佈活動而被捕的回教黨元老?是因為昔日在行動中被逮捕的人?還是因為《內安法》一廢除,就可更肆無忌旦進行政治奪權活動的領袖們?還有那些宗教狂熱份子,這些你真的去查過嗎?
你说:“我是说,要分辨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会不会破坏国家安全、可不可引用内安法令,真的是那么简单吗?如果鉴定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靠的是内政部长的“感觉”、表面的证据或者是所谓的内部消息,我们说这是不公平的。”
其实我在《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提了:
“当然,内安法令的使用必须非常严谨,非到不得已的时刻都不能祭出!就像诽谤国家领袖或要求回教堂噤声,无论这些是否属实都没有必要以内安法令对付,因为杀鸡用不着牛刀。所以在执行上绝对不能如现在这样只有内政部长一人授命,对于这一点,我也建议拿督斯里张庆信所领导的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对于这项机制与有关当局进行对话、检讨、并改革以杜绝滥用的现象再度重演。之前收到一些朋友的建议包括改为内阁、国会或元首批准才可以执行。无论如何,希望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能为民喉舌,解决此事!”
怎么您视而不见呢?
大馬的法制若是公正,那麼在祭出時我們可通過立法要求必需符合內部公正的程序,連部長、政治人物不能逾越,這是正途的爭取,你能同意嗎?在評論任何事物之前,從小師長都說要去深入瞭解後評論,現在法律更講究的是人証、物証、科學鑒証。兩証不說,那些口口聲聲抨擊《內安法令》的人,我相信許多對《內安法令》是何書都沒看過,你看過嗎?評擊的其內的何章何節?該法令的制定,究竟是在甚麼情況下。
郭先生,“内安法令”是一个烂葡萄,请问您是如何论证?是不是凭着如您文中提及的三个案例就断定?那么你不觉得太武断吗?请您翻查“内安法令”过去的执行纪录,多少黑帮分子、共产党分子等危害社会安宁的人被逮捕。请您别以区区几个例子就和我论证好吗?你所指的,不过是“内安法令”执行的冰山一角。拜托您,眼界开阔一点,不要只看一粒葡萄!
基于,您也了解内安法令的保存的必要性,我在此向您恭喜。也希望您不要执著于点中之点,心手相连的让这片葡萄园里的葡萄结的又圆又大,让马来西亚有更美好的未来。
*我想知道郭先生是何方神圣?怎么我会受到连环炮?到底是同一个人吗?
**谢谢长流兄的建议,不知放大后又没有改善情况?不好意思,我会尽快改变
最“有前途”的生日礼物!
郭智荣 | 11月11日 上午10点50分
看过了〈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终于了解支持内安法令存在的理由,但是我个人认为内安法令还是应该被废除的。
首先,我们要理解马来西亚是一个采用民主制度的国家,三权分立的国家。当然,马来西亚的民主与理想中的民主还差了一段距离,那是因为我们迈向民主的路程当中,太多太多的障碍物阻止我们向前进的的步伐,内安法令就是我们所遇到的其中一个障碍物。
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个保护国家安全的法令会阻挡民主进程?打压恐怖分子有什么错?避免国家混乱又有什么不对?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内安法令是一个错误的手段,一个破坏司法独立的错误手段。
内安法令最特别的地方在于“无审讯、无止尽扣留”,就是说对所有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人,在最短的时间里拿他从社会移出,然后送进扣留营。看起来很合理,只要警方发觉有一个匪徒或恐怖分子拿着一把M-16走进菜市场里,不管他有没有发射任何一颗子弹,政府第一时间就可以引用内安法令把这个人捉起来,然后送他进扣留营,“维护”社会安全。
但是,真的那么简单吗?我是说,要分辨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会不会破坏国家安全、可不可引用内安法令,真的是那么简单吗?如果鉴定一个人是不是恐怖分子靠的是内政部长的“感觉”、表面的证据或者是所谓的内部消息,我们说这是不公平的。
为何是不公平?我们要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么人,犯的是什么罪,在还没有被定罪之前,每一个人都有权力在法庭里为自己辩护,进行一场公平的审讯。但是,内安法令却破坏了法律精神,内安部长或者是警方只需要怀疑你有罪就可以把你无限期的扣留起来。没有机会辩驳,也没道理可言。政府说你有罪就有罪,无罪就无罪,使用这种手法维护社会安定,不但不公平,也难以让人民信服。
其实,判决一个人有没有罪、是不是恐怖分子,是司法机构的权力范围。换句话说,当政府可以在没有审讯的情况底下,判定一个人是有罪的并且还可以无限期的夺走他的自由,很明显政府已经越权了。司法也不再独立了。
内安法令允许内安部长的决定乃是最后决定,就算是首席大法官也不能质疑半句。这就是为什么当一位记者、一位部落客还有一位国会议员在内安法令底下被逮捕的时候,司法界的法官们都不能做什么,只能期待政府聆听民意释放这三位无辜的人。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是内安法令的错,要怪就怪赛哈密部长,是他滥用权力。但是,今天我们有赛哈密部长,难道明天我们就不会有赛哈密第二吗?尤其要我们相信一个领袖的品德,我们更要相信一个健全的制度,权力制衡的机制。所以说,一个人有没有对国家造成威胁应该由公平的审讯决定。
内安法令就像腐烂的葡萄一样,它身上所承载的病毒足以把整个葡萄园给毁了。所以我们一定要除掉这个烂掉的葡萄。其实,不只我、〈内安法令真为救国家吗?〉的作者,还有陈勋亮先生心有灵犀,就算全体律师公会的律师们的立场也一样,那就是废除内安法令。
谢谢这份大礼,我迫不及待放上来让大家瞧瞧。。。
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
祝我20岁生日快乐
下午和朋友一起去吃肯德基应该算是庆生了咯。。。哈哈,还记得去年班上同学一起到我家参加我爸爸为我开的生日派对。今年的生日也非常难忘,第一次走入二字头!第一次在异乡生日。谢谢所有通过sms, msn, friendster, 拨电、部落格或亲口祝我生日快乐的朋友,你们的祝福让我的在异乡二十岁的生日异常盛意。特别谢谢每半小时轮流拨电给我的朋友让我整夜没得睡。。。
二十岁的生日愿望就是希望我和身边的人都可以健康快乐、我和同学们都可以考获佳绩和希望。。。第三个不能说的哦。。。不然就不灵了。。哈哈,心知肚明就好。。
*写到这里我的那群朋友拿着一粒蛋糕在我房外唱生日歌。。。哈哈哈哈,谢谢你们的惊喜!原来好戏在后头。。。。


a gift from a most value ppl, thank you so much
 may be tis is the gift from Jacky, haha, we took early b4 la.... but he send me today
may be tis is the gift from Jacky, haha, we took early b4 la.... but he send me today
**特别谢谢《当今大马》的一位读者给予我回复给我,这可是我最大份的生日礼物,今天是本大爷的寿辰,请容许我明日起稿给你回复。。谢谢。
***第二轮意外的庆生。。。
刚才在我家后巷打羽球后便和几位朋友到旧街厂吃著名的瓦堡鸡饭为晚餐,过后他们带我去西湖,意外的来了第二轮的庆生。。。谢谢他们,有心了。。让我异乡的生日,快乐难忘。


祝我生日快乐。。。万事胜意。。。
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路在何方?
明天就进入第五个星期了,这短暂的学期即将结束,最后一个大学先修班的考试又要来了,一年又过去了,为什么今年过得特别快?还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是毕业典礼和毕业晚会。怎么我感觉毕业旅行才过没多久呢?
再过几个月我就真的是一位完全的大学生!再过几年我就要踏入社会,如果过后的几年也像今年过得那么快,怎么办?我的未来要怎样?其实,我还没有认真的规划,那一条路适合我呢?从小到大,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法庭里当一叱咤风云的律师,可是希望破灭了。还记得,老爸打趣地说“如果让你去英国,你回来,我刚好倒闭了”。当然,真正的原因不是这个。律师被认为是搬弄是非的行业。。。
无论如何,既然最后我选择放弃大众传播,攻读商业,我就得坚持下去。商业不是很难,只是头脑要灵活、习题要多做,这样而已。将来做老板?还是。。。?哈哈,路在何方?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我的回复:因几粒烂葡萄把整片葡萄园毁了?
他还说:我即刻“闲”掉。没兴趣跟他反驳啦,反正国阵自有它的忠实的支持者。只是失望,马来西亚怎么会有这种华人???之前,我还以为都是贪,原来有些是因为苯。。。
哈哈,作者似乎和这位“风度翩翩”的前国辨冠军心有灵犀哦,重点是谢谢您一篇间短但充实又充满辩论气息的回函,既然还把“断章取义”说得好象理所当然。之前,那一篇我提及关于内安法令的见解是:
(你可知道内安法令救了马来西亚多少次吗?如果有一天恐怖分子抑或共产党再度侵袭我国,破坏国家的安宁,这时,少了内安法令,我们该如何是好?作者也了解,内安法令目前的弊处是因为“坏的政府”,那么为什么做这不提出修改执行的方法呢?有错我们就要改,而不是把内安法令废除,让国家出现司法漏洞。)
我个人认为动用内安法令逮捕郭素心行政议员、拉惹布特拉等,绝对是在滥用内安法令。就因为内长这些日子的滥用造成今日“废除内安法令”的声势高涨。可是,煽情归煽情,我们还是得理智的分析问题根源,我们看到内安法令出现滥用现象是因着内政部长的权力过大让内安法令成为全民公敌。人民绝对必须要求内政部长向全国人民道歉,向“内安法令”道歉!
内安法令存在的意义乃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价值所在就是“无审讯扣留”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把混乱的局面加以控制。今日的太平盛世是否说明了,内安法令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呢?绝不,因为我们必须记得“居安思危”,时时提高警觉。难保有朝一日,国家再次陷入动乱,这时少了内安法令,压制动乱的时间久长了许多,您的损失也多了许多啊!
当然,内安法令的使用必须非常严谨,非到不得已的时刻都不能祭出!就像诽谤国家领袖或要求回教堂噤声,无论这些是否属实都没有必要以内安法令对付,因为杀鸡用不着牛刀。所以在执行上绝对不能如现在这样只有内政部长一人授命,对于这一点,我也建议拿督斯里张庆信所领导的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对于这项机制与有关当局进行对话、检讨、并改革以杜绝滥用的现象再度重演。之前收到一些朋友的建议包括改为内阁、国会或元首批准才可以执行。无论如何,希望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能为民喉舌,解决此事!
一片葡萄园里有几粒烂葡萄,我们就应该把整片葡萄园毁了吗?到时想吃葡萄也没得找咯。所以,这绝对不是最佳的方法,园主应该检讨并找出原因,改善种植方法让葡萄园的葡萄又圆又大。同理,内安法令出现了滥用的现象“废除”会带来司法漏洞,只有对症下药改变执行方法才能让内安法令走回正途。
摘自《当今大马》
Fiveheads.GOH | 11月7日 9点38分
对于陈征信先生所提的〈大马不能与美国相提并论〉之3.3,“你可知道内安法令救了马来西亚多少次吗?”并非我欲断章取义,这一点我无法苟同。
1.请问陈先生,过去的几次“非法”动用内安法令是因为恐怖分子吗?对,内安法令是为了国家安宁为出发点,“临时”而设;可是到了今天已经成为用来对付政见不同的政敌。你可别告诉我,过去被扣留的都是恐怖分子。
2.美国特别为恐怖分子设了几个部门与反恐怖行为法令;为何我国不可以?这是因为内安法令实在是太好用了!不必审讯——因为你是有罪的!可是被扣留者真的有罪吗?
各位“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议员”有空就上上网,看看有多少年轻人对我国政府不满!可是因为怕,怕ISA找上门;所以不敢公开说。这对我国未来民主进程肯定是一项打击。
只有不民主国家才会有直接逮捕这种制造恐慌人士,记住他们并不是恐怖分子。说到制造恐慌人士,我可是很怀疑“制造恐慌人士”是怎么个定义?
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大马不能与美国相提并论
看过了〈媒体有报忧不报喜的自由吗?〉觉得当中许多离题之内容,然而说到正题的内容也似乎没什么说服力,哗众取宠多于就事论事。有时还人身攻击,试问贵为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的拿督斯里张庆信愿意动笔回应诸位的疑窦是没有风度还是看重大家呢?请你举出几位议员曾来函回应言论啊!?
1. 美国能开放的,为什么马来西亚不能?国情有什么不同?马来西亚是一个以回教徒为主的国家,怎么可以像美国那样如此开放的播放色情画面呢?难道基本的尊重各族文化都不知道吗?而文中提及的要“学习美国正面言论与思想发表的自由空间”,那么反问作者拿督斯里张庆信的言论,怎么阻碍了正面言论和思想发表的空间呢?似乎在乱套帽子而且也离题了。
2. 作者说“那是不是说每个电视节目必须有大概一半是报喜,一半是报忧的咧?那么电视制作人不是很难做?或许说某个电台的电视节目有大概一半是以报喜为主题,令一半则是报忧可以吗?那么既然AEC已经有报喜的节目了,《身在大马》 来个报忧又何妨?”这是不是中学辩论员的论证方法呢?
一个有智慧的人都晓得,拿督斯里的言论是说明全面地报道,什么一半一半,这种辩论方法是为了胜利而不是找出真理。再说,上一段作者提到要求自由是“美国媒体对于正面言论与思想发表的自由空间”,何谓正面的言论?报忧就是正面的言论吗?还是带有鼓励性质的才是正面的言论?相信贵为辩手的您应该明白“自相矛盾吧?”
作者也说“赞许是别人给的,不是你所能逼出来的。人民在经济萧条的时候有埋怨多于赞许是理所当然的。作为经验丰富及分析能力超强的张庆信来说,这一点很容易预料得到。这时候还要谴责别人只报忧,那不是要我们走回台湾白色恐怖的时代或是朝鲜的独裁制?”作者这种夸大其词的论证根本就是哗众取宠。
试想想,今天你、我的生活是否有如《身在马来西亚》那么苦不堪言?那么这是埋怨多于赞许还是把小部分的苦无限扩大呢?就算是埋怨多于赞许,只要是全面的报道就可以被接受啊。试问,把小部分的苦处是全面吗?还是让外国人误解马来西亚原来这么苦?
3. 对于作者对内安法令的认识似乎非常薄弱。你可知道内安法令救了马来西亚多少次吗?如果有一天恐怖分子抑或共产党再度侵袭我国,破坏国家的安宁,这时,少了内安法令,我们该如何是好?作者也了解,内安法令目前的弊处是因为“坏的政府”,那么为什么做这不提出修改执行的方法呢?有错我们就要改,而不是把内安法令废除,让国家出现司法漏洞。
然而,作者认为“诽谤和意破坏他人的新闻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我就奇怪了,恐怖分子的侵入诽谤怎么定罪?然而,内安法令是一个能直接逮捕制造恐慌人士的唯一条文,试问要等到警方调查清楚才逮捕一个人,会不会为时已晚呢?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针对课题发表意见,当然得就事论事若是为了炫耀辩论技巧而诡辩歪曲事实就要不得了。难得《当今大马》给予大家这个平台不妨各抒己见,提出更好的建议来帮助马来西亚不必虚度这五年(如果你想民联执政)。如果用愤怒的文笔这和吵架有分别吗?吵架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糕,何不温文儒雅让大家共同把问题找出来加以解决呢?高声呐喊,不如把原因写下来让大家来个对比让真理越来越明,不是更有意义吗?
不需要加以理会
前夜的遇见、昨早的隔壁、刚才的巧合,为什么?
搜寻某人玉照的刚才,我发现。。。
中秋之夜的孤独,原来西湖还是有月圆只是我无福消受。
事隔多月,我才浑然晓得。。。
原来我非池中物,不知池中事
没名没分,删除痕迹
心乱如麻,毫无线索,达到沸腾。。。
大前夜,和位大贵人聊伊人,大贵人也不解。。。
欲拔刀相助,但。。。
只能再次感叹。。。
想对你说的,开不了口。。。想写给你的,动不了手。。。因为言语、文字都无法形容。。。你的冷淡!
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
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
《你怎么说》
首先,我觉得看待这项课题必须要把之前拿督斯里张庆信炮轰AEC的事件分开来看才够客观,别把死猫往拿督斯里张的嘴里塞。他要求“监控”媒体,不要让媒体无法无天的玩弄课题,而从来没有要求过停播节目,而这次停播的原因都没有人证实与“打压”有关。若如此武断能看清事实吗? 不客观的看待问题,钻牛角尖的把两者没有关系的事物搓在一起就像把一对没有来电的男女拉在一起,没有结果!然而,反问陈勋亮先生一个问题,这个停播说明了媒体被打压吗?还是你幻想被打压?
如果你认为因为制作单位因邀请郭素心州行政议员而引起不满,那么我真的怀疑你的判断能力。若这个荒谬的原因成立,那么我想能讯部已经发函要求《就事论事》和被炮轰的《新闻报报看》停播了。如果政府真得要打压,干嘛打压《你怎么说?》,应该打压收视率较高的《就事论事》。另外,我认为一味的吵吵闹闹倒不如心平气和的听听“新闻部长怎么说”,来寻正途解决,还人民自由言论的平台。
新闻部长表示,这个节目是因为收视率不佳而不能霸住黄金时间。既然如此,为什么没有人去找出数据来证明部长的言论有问题呢?抑或为什么没有人建议把这节目挪去其它时段?看看部长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并没有站在任何一边,因为我认为讨论原因对人民没有益处。
所以,与其大力炒作虚拟荒谬的原因倒不如寻解决之道还人民一个自由民主,不是更实际吗?你怎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