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贪污是执法者的问题

贪污是国家前进的绊脚石,大致上可分为三种:

一,政治贪污

就马来西亚的政局而言,许多政治红人都通过收受利益而滥权,通常这些人士会利用政治势力的便利来收取利益为他人谋取高职或勋衔如:林甘司法短片。政治贪污让政治腐败,国家沉沦,让社会失去自由、平等的自由发展。往往这种糟糕的问题将是国家断送河山。

二,商业贪污

分为政商勾结或某公司内鬼向敌对公司职员发出内幕或直接批发工程。如:46亿巴生自由贸易港丑闻,陈广才和曹智雄便被怀疑贪污滥权。这种现象将为社会勾起不平等的祸根。商业失去公平的竞争平台,从提升个人素养的绩效制变为利益制。

三,民间贪污

这便是分分钟出现在我们周围的贪污现象,如警员贪污。这现象会给人民负面的观念就是,可以任意犯法,使社会秩序混乱。

贪污是执法者的问题原因如下:

一,逻辑性,社会贪污现象会是零吗?既然没可能,那么我就恭喜执法人员,恭喜你们纵然失业率增高,你们还可以拿稳金饭碗。既然拿着人民支付的薪俸,为人民极为反感的贪污承当问题责任绝对合情合理吧?再者,三月八日的全国大选清楚的表达了大众对政府的心声,痛恨贪腐的普罗大众为什么事是贪污的问题呢?难道他们还不够痛恨贪污?

二,根本性,每个国家、区域有贪污事件是在所难免的,要遏制这些问题,执法变成为其更本。如何有效的执法杜绝贪污?这点就有待政府思量。国家若贪污指数直线上升,错在大众吗?不,在执法者!因为你们没有有效的执法才导致贪污案件成为自然现象。若一味说人民不自律,那么试问若人民自律是根本,你们的存在有何意义呢?

三,结构性,香港、新加坡、荷兰等等国家拥有廉洁的局势。难道该国人民与我国人民相比有多个眼睛还是多双耳朵,让他们比较明白事理抑或比较听话?其实,犹如香港廉政公署般,大马也有反贪污局。可是,香港廉政公署是个独立组织,可以无后顾之忧逮捕所有涉案者;反之,政府有权干涉的大马反贪污局,就必须面对政治压力,试问要如何做得最 好?

四,社会性,我们固然承认大众难辞其咎,可是,我们应该追根究底的探讨,为什么人民知情不愿报?为什么一部分,听清楚是一部分大众可以肆无忌惮的行贿呢?执法人员的宣传工作似乎有待加强。或许可以学习香港廉政公署,拍摄连续剧通过平面媒体来唤醒人民的意识。还有,执法人员是否已经尽力了?还是在冷气办公室里看报告多过实地考察?抑或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既然执法人员没有做好本就得承当责任而不是把手指指向大众,推诿逃避让问题日益恶化。

若要证明贪污是大众的问题就必须证明:

一,执法人员已经尽力了,是大众爱钻漏洞

二,大众逼执法人员行贿,因为执法人员本来就该不偏不倚比大众廉洁

三,我国的反贪机制独立性已经非常完善

四,人民不排斥贪腐

林甘司法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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