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没胆就不要自夸自大
有位“才高八斗”的政治“诗人”郑云城先生http://politicalpoems.blogspot.com/ 十分有趣,既然不敢把我的评论写出来,反而说我:
“Badman,你厚颜无耻的狡辩的证据,我已经收集够了,读者自会论断。
其他的狡辩你收起来自己拿来抹屁股吧!不需要再贴上来了”
没关系,无论我的说法是否正确,我都希望拿给大家看,他不让我在他的部落格贴,我就在我自己的部落格公开。
话说。。。。
他写了:
“既然自贸区无法证明整个自贸区工程是公开投标的,他就是丑闻。既然整个工程让人民亏损整百亿,又是Audited的,他就是丑闻。
是不是丑闻已经不需要我证明,政府的报告书已经证明了,现在是等政府进一步采取行动了。最好是修改法令把涉及者都枪毙了吧!
如果政府不采取行动,不表示自贸区不是丑闻,只能表示政府姑息养奸,下一回大选麻烦投反对党,我们一起把政府换掉。”
我回了:
“是工程让人民亏损还是港务局没有进行招商活动让人民亏损呢?请不要将行政上的不足归咎到工程。而稽查报告中所提出的125亿令吉也只是“假设”。你没详阅吗?还是你就是要蓄意误导?
人民现在亏了125亿吗?若你是为了人民和国家好,就应该多收集一些资料,看看如何改变港务局的行政及自贸区的运作,好让自贸区能成功被发展,让人民受惠。
政府的报告已经证明了丑闻?我很好奇,当承包商在各大中、英文报刊登回应之时,你是否有比较和判断呢?身为评论员本来就应该了解双方的说辞才可以批评,不是吗?
再来,工程没有公开招标就是丑闻吗?那么你的女儿没有公开招亲就结婚,不也就是丑闻?那么天下丑闻何其多,丑闻不就变成中性形容词了?”
他又回复了:
实在对不起了,坏人,不管你如何狡辩,你还是被大家围剿了。
继续做你的坏人吧!难道你还以为你的狡辩可以说服我修改我的诗句?或者认为可以改变大家的印象认为这些涉及者都是大好人一个?
我小小一个政治诗网页,何劳你这“有为青年”大驾垂青呢?去吧!去发挥你更大的影响力,让马来西亚大大小小的媒体改变观念。
不公开招标的大工程绝对不是问题,这个观念非常新鲜,非常有创见,值得你全国走透透去发扬呢!
最后我回复了一下这一段,可是云城诗人说我狡辩不要登出来而且要让读者评价,既然要让读者评价,为什么不要登呢?
我写了:
“请不要制造我被匿名围剿的假象,我认为谁是谁非,大家自由公断。我从来没有认为“不公开招标的大工程不是问题”我只是认为不能这么武断应该多了解清楚才下判断。
云城兄,我期待你对我提出的愚见提出反驳,为什么你一个都没有反驳呢?然而唯一的回应还是扭曲我的言论后才有的呢?“
以上的语句可能会有些改变,但是大体的意思都一样。试问,我在狡辩吗?我对他判断事情提出质疑何错之有?难道一个已经买入中年的成熟诗人,不能接受别人的疑问吗?或许我的语句不太客气,可是云城诗人的回复简直就是欠缺涵养!既然不敢登出我的评论就请你不要那么大声说让读者自己判断!
我愿意任何人质疑自贸区并用善意的语气提出交流。。。若不针对课题发表意见,请恕在下不给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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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条评论:
郑云城,中年的成熟诗人???哈哈,哪里成熟阿?
算了吧征信,这世界太多自以为是倚老卖老,利用文字当利器的“中年成熟诗人”。
看了您的这段留言,恕我无法认同:
“你还是新闻制造者,身为国民不但不给予国家中肯又建设性的意见,反而协助宣传“蒙古女郎案”,真是一等一的“好公民””
谈论蒙古女郎案有什么不对?法庭判了又怎样?杀人动机是什么?死者出入境纪录是谁消除的?为什么不可以问?
爱国就要装聋作哑?我们又不是要做人家的什么新闻秘书。
做为狗,你的行为是对的 ,无论主人家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要有人攻击,你都应该全力护主。
但作为人,颠倒是非黑白强词夺理以至歇斯底里,只能证明你比狗还不如。
还有这一段,也叫人看不过眼:
“再来,工程没有公开招标就是丑闻吗?那么你的女儿没有公开招亲就结婚,不也就是丑闻?那么天下丑闻何其多,丑闻不就变成中性形容词了?”
工程公开招标,可以等同于女儿公开招亲吗?
这是什么逻辑?
还是您要表达的是,工程都是国阵政府自家的女儿,他们喜欢嫁给谁就嫁给谁?旁人无权过问?
国文兄,
我接受你部分的不认同,所以我没把那段放上来。。哈哈
其实,我在后面有回应了,这是一种牵强的说法。无可否认,公开招标是不透明的方式,可是这并不表示这一定是丑闻。婚事当然女儿,家人等有权过问,所以我也不否认国家子民有权过问,只不过应该建设多余破坏
咚咚,
谢谢你的指教
再来,工程没有公开招标就是丑闻吗?那么你的女儿没有公开招亲就结婚,不也就是丑闻?
工程不应该公开招标吗?这是那门的道理?黑箱作业?
女儿没有公开招亲就结婚?这是甚么时代了?你还没睡醒吗?
这根本是两码事,那能混为一谈。别在黑白说了啦!
任何广泛公布的不正当,不道德,管理不当,失职,贪污,舞弊,不符合伦理等行为,造成了民众对有关个体,单位或组织不信任或使其信誉受损和蒙羞的都叫丑闻。 丑闻可以是真的或假的,也可以是真假参半。
丑闻也包括那些没有犯法的事情例如:艳照风波等等。。
PKA用每平方尺25向Kuala Dimensi Sdn Berhad购买原本只需要RM3每平方尺的土地。此举已经超出了公共土地征用法令的RM10每平方尺的价钱。这点就可以算是overcharging government contracts,而国外就把这类案件例为丑闻。难道要成为马来西亚的丑闻门槛比较高?
这还没有包括那些高昂的顾问费,更甚的是亏了这样多钱,还找不到人来负责。请问是幽灵在运作巴生港口吗?这样还不够丑吗?
罗马不是一天就建成的,有财务问题这样久才来公开,还要三催四请。。这也不能算是丑闻吗?
如果要厘清巴生港口案件,公众最有建设性的行为就是制造舆论压力,逼使有关当局不会草草了事。尽快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征信,
“我接受你部分的不认同,所以我没把那段放上来。。哈哈”
我们写博的,要为自己所写过的每一个字负责任。
您的这篇是要反驳郑云城,可是您又只选择性地重复自己的部分言论,您要如何让读者信服?
国文,
我想你误解了。若你这样回应,那么我就问你有证据说是谁杀的吗?若没有,我们何比争论呢?
Farnation,
一块沼泽地在填土,再盖上基本建设后增家到25令吉吗?请了解清楚。
征信,
请先了解国阵政府过去的执政历史。
觉得你不是不了解什么是丑闻,你是不了解国阵。
一事对一事。
我认同林吉祥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在pkfz事件上不断向追问翁诗杰和张庆信。
但有一点我不能认同的就是林吉祥强硬地把125亿的帽子往马华头上盖。
交通部肯定需要负责,不能逃避责任。更何况pkfz更牵涉广大的人民利益。
125亿是future tense,我赞同应该关注和致力解决这future tense,以免成为事实。
榴莲还没掉下来就说榴莲被吃完了。
可能你护主心切,但是事情的是非黑白也要分明,不要强词夺理,也不要对号入坐。
我们的国家原本是可以以土地征收法令用每平方尺RM10购得,为何要以更高的价钱来通过别的公司购买土地?当中没有一点可疑吗?
我们又如何解释,之前交通部绕过财政部和内阁私自跟港务局和该公司达成协议?
果然是辩驳之才, 好勇斗狠
张某人, 福气啦
林吉祥的夸大行为不值得鼓励,但在马来西亚如果不把它搞大,就是慢慢变成没有一件事。 在FOR GREATER GOOD的前提下,小生是不会介意。
况且在广泛报道和有关当局的澄清下,马来西亚的人民不会真傻到认为现在就是亏125亿。但却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征信,
“那么我就问你有证据说是谁杀的吗?若没有,我们何比争论呢?”
您当初学辩论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您,面对不清楚的事情,我们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上穷碧落下黄泉吗?
一宗轰动国际的凶杀案,杀人动机到现在都没有人懂。
这是人命啊!任何一个还有良知的人,应该都无法轻描淡写说一句“何必争论”。
这种程度的潇洒,我远远及不上。
您要为张庆信捍卫到底,这是您的个人自由,我们应该尊重。
但是,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比如你很不想谈的那件疑点重重的凶杀案,不能单凭一两个归谬法来简单带过。
这是任何一个学过辩论的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精神。
以前的他喜欢辩论;
现在的他喜欢谬论!
坏人,
不要赢了战役而输了战争!
奶茶认为,您的辩才,已经变成“偏”才!因为没有赢得战役,还输了战争!
给您加一句,写博的,必须理解自己的价值观在哪?核心价值在哪?
为什么那么对人“围剿”您,您知道吗?可能您也像老翁那样,“不怕围剿”!
老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您不是要学他吧?
朋友特别留言让我看公(X)。
征信,
如果你有意学习辩论,首先就要尊重历史,这是最基本的。历史不是谁写的,而是真实的东西。如果你相信的是edited的历史,那么你的辩论注定是失败的。
对我而言辩论不是比语言而是比实证,如果你能够说明我国司法公正、很民主、国阵政府奉公守法。我们才开始辩论为什么人民要求真实的PKFZ的财务报告。
你学习没有打好基础,想一步登天,小心夭折!真实的历史论述是厘清事实真相的大原则,你尊重吗?
人民(纳税人)有权知道事实的真相,还政于民你认同吗?
政府/财团在公共政策/利益都上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的检验你反驳吗?
多谢大家,国文,我就算在这里问,你觉得答案会是什麽?何比多费唇舌呢?
奶茶,
你同意为国阵说话容易被围剿吗?请不要拿翁诗杰和我比较,我愿意接受任何自贸区的交流。
多谢求真。
各位是否知道十令吉是不包括,填土和基建呢?
再次强调,对所有自贸区的课题我都愿意交流。但谢绝个人恶意批评。
征信,
其他人有没有对您恶意批评,我无法定断。我的部分只是针对您之前的言论的回应,应该不算恶意批评吧!
问了之后不一定有答案,所以就干脆不要问?
贪污滥权的人肯定不会天真无邪地告诉你他有贪污,所以我们也干脆不问?
我们武吉公满山埃采金反对了也不一定有效,难道我们也干脆不反对?
恕我得罪讲一句,你越写越离谱了。
征信,
一事对一事,没有人批评您为国阵讲话,别将国阵扯下水混淆视线。
我对您的回应,是因为:
1)将工程公开招标与女儿公开招亲相提并论。
2)要成为良好公民,就不该谈论蒙古女郎案。
3)得不到答案的,就干脆不用问。
不是针对您个人,也不是针对国阵,只是针对上述言论。
征信你的题目放的太鲁莽了,什么叫没胆呢?现在大家都对你的有胆开始提问了,相信你会很忙的,我暂时就不打扰你了,好好回答问题吧。
放心,我绝对没有说你的是恶意批评.对我来说,你所说的三点,我都同意.
不过,支持国阵不等同于会得到你的反击,不表示不会得到别人的反击.我从来没有质疑过你,不分黑白是非.
我更要谢谢你的指导.
求真,
不要这样,人家不敢放出我的评论,就是没胆咯
征信,
一场网友之交,
但这次我也帮不了你!
你用心良苦的为张庆信辩护,
让人感觉是否要告诉大家,
张庆信现在情况是多么委屈呀,
仿佛要独自一人无奈地啃着“这么大的死猫”。
无可置疑在普华永道的稽查报告,
张庆信先生确实是巴生港口自贸区的总承包商,
难怪大家会都会怀疑他涉及此丑闻。
征信,
别再怪在野党的追问和媒体作者的提问,
因为自从此报告曝光后,
让大家都无法想象会亏损到如此田地,
每个纳税人,
都有责任提问所有涉及此丑闻的人士,
以查出丑闻的真相.
但是政府内阁对此丑闻,
始终抱着“慢郎行事”的态度.
非常愤怒看到翁诗杰交通部长,
一而再地答非所问,
似乎要掩盖事情的真相,
反贪污局委员会主席,
也跟着有样学样在国会公帐会上,
表现出不是很合作,
难免给大众的感觉是,
整个丑闻是被盖上层层叠叠疑云,
而有“官官相护”的场面。
大家对真相都无从下手呀,
对于政府如此“封闭”态度,
不让丑闻水落石出,
也苦了在普华永道的稽查报告被提起过的人士,
包括了张庆信本人,
无法摆脱人民的质疑的眼光。
要鸣,
若你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才帮我,那么我就觉得白交了。其实,翁诗杰、反贪污局的敷衍态度能和张庆信相提并论吗?
承包商在国会召开的前一天在各大中英文报章刊登所有指责的回应,要坦荡荡的和民众对峙,从没打算把这事扫到地毯内,我帮他说几句公道话又有何过呢?
若今天,我是帮不敢面对事实的翁诗杰说话,那么你应该骂我不分是非黑白。这一大笔钱去了哪里,承包商已经把46亿交代清楚了,希望大家回去看那天的报纸后再加以评论。
然而,后来的125亿则只是假设,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改善港务局的行政。
如果真的要对此事交流,我绝对不介意把一切摊开来说。
要为任何人服务,没问题,这是个人选项自由;可是要护主,也要护得高明一点。
您现在给人的感觉是,只要一有人稍微碰到那个张先生的裤脚,你就迫不及待跳出来大事反驳,仿佛那是您生命中最重要的头等大事,一切关于张先生的都不准写不准谈不准问(因为没有证据)。
在许多博客印象中,你的“保镖”形象已经根深蒂固,这也导致你言论的公信力与说服力大打折扣。你写的任何东西,人家第一个印象就是:又来为他老板辩护了。
不用反驳我,我只是写出一些博客们的感觉。
我接触政客的经验远不比您,更不敢说指导,纯粹分享。
愈看愈像日中天,朋友的善意都变成恶意了。
我所说的恶意,他们心里有数,我更没将朋友的言论当恶意,恶意的我基本上当没有看见,所以不用试图挑拨离间。
去问问路见要鸣,我和日中天的分别在哪里?问他我有恶意中伤他人吗?问问看我说的是不是事实?没必要为我粉饰,谢谢
回复廷辉很早的留言,
其实,我觉得一件事归一件事来看,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否则国阵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错的。国阵也会愿意顺从民意而改善的,我们看到30巴仙的土著股权开放了。
若是我没记错应该在你的部落格留言了,应该也是骂政府的。
政策是好是坏,不能只看它的大题及表面, 要探讨它背后的动机, 要思索他们在政策提出以后的所作所为。“虚假的前进一步,实质的倒退两步”的政策, 我们看多了。
的确在某些指定课题上, 你是批评某些政府的。
就事论事,绝对是值得赞赏。
但,选择性就事论事,应该不是很好吧。
我自问每一项课题我都就事论事,只不过我们在某些时候立场和思索问题的角度有所分歧,这样你同意吗?
绝对同意“我们在某些时候立场和思索问题的角度有所分歧”。
所以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及独立的思考, 在每一件事上的思索角度也存有不同。
但,
一个人对一件事的立场取于这一个人的思想;
一个人对一件事的思考点取于这一个人的思想;
一个人对一件事的思索角度也是取于这一个人的思想。
所以说,
我们的思想将决定政客的素质;
政客的素质决定国家领导团队的方向;
领导的方向决定国家的未来;
国家的未来将决定人民的前途!
决定我们的前途的,恰恰就是我们的思想!
当你在为某件事批评或辩护时,请用宏观的角度来思索。
也许这一件事情的一面可能会影响到某些人,但,我们要思索那更大的另一面,它是不是会影响更大群国民的前途?
你说:“是工程让人民亏损还是港务局没有进行招商活动让人民亏损呢?请不要将行政上的不足归咎到工程。而稽查报告中所提出的125亿令吉也只是“假设”。”
是125亿还是18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问题的根本。
工程没有进行招标只是根本问题的附属。政策的出发点,政策的实行方式,当中的弊端等等,也都只是根本问题的附属!
而问题的根本就是, 国阵政府存在已久的腐败思想!
一个人,身在一个决策的团队里,一路来赞成着这团队的“所作所为”。 分享着“无良政策”为他们带来的“成果”和“钱途”,却不去考虑它将对国家未来造成的影响。 当,这“无良政策”终于被迫摊开肚里时,而影响他时,却来大喊冤枉?
难道你真的觉得他不该为这问题负责?
难道这问题的根本完全不关他的事?
请别叫我们用“天真”的思想来谅解他!
谢谢!
谈到你所说的根本就是腐败思想,好吗?我绝对认同国阵很多计划都是腐败,可是,我们不能因而断定自贸区也是如此,我们更应该让每件事都得到公平的评论。
我不知道你是否影射自贸区是无良政策,所以我就当着你是影射,若有错,我再更正。
其实,自贸区计划是一个由迪拜著名自贸区总裁Jabel Ali提出,是他要在巴生这块地兴建自贸区,尔后我国政府不希望外来的资金流入我国后,又被外国人带走就要将这个计划拿来自己做。这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历史,所以这个自贸区计划绝对是有潜力的,我不认同这是一个“无良政策”。雪兰莪大臣也认为自贸区有潜力。
今天自贸区成为大坑,政策也是一个问题,
我希望看到的是成功的自贸区计划让政府直接受惠,让人民间接受惠。这项计划的前提就是政府必须改变现有体制。因为效率低将是一个致命伤。我认为挽救自贸区首要改变的政策就是成立一个一站式的管理机构负责批准所有申请以提高效率。
我也必须告诉你,在我考虑国民利益之时,我认为稽查报告是其次,最重要的解决方案,人民的钱已经花了,我们必须探讨怎样回本。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行政问题。港务局一直都没有招商,这样下去人民亏损的就不止125亿了。
总结来说,我看待这个问题是如何让人民的钱可以赚钱回来。而你就从政府的腐败思想去看,不是角度不同吗?
谈到你所说的根本就是腐败思想,好吗?我绝对认同国阵很多计划都是腐败,可是,我们不能因而断定自贸区也是如此,我们更应该让每件事都得到公平的评论。
我不知道你是否影射自贸区是无良政策,所以我就当着你是影射,若有错,我再更正。
其实,自贸区计划是一个由迪拜著名自贸区总裁Jabel Ali提出,是他要在巴生这块地兴建自贸区,尔后我国政府不希望外来的资金流入我国后,又被外国人带走就要将这个计划拿来自己做。这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历史,所以这个自贸区计划绝对是有潜力的,我不认同这是一个“无良政策”。雪兰莪大臣也认为自贸区有潜力。
今天自贸区成为大坑,政策也是一个问题,
我希望看到的是成功的自贸区计划让政府直接受惠,让人民间接受惠。这项计划的前提就是政府必须改变现有体制。因为效率低将是一个致命伤。我认为挽救自贸区首要改变的政策就是成立一个一站式的管理机构负责批准所有申请以提高效率。
我也必须告诉你,在我考虑国民利益之时,我认为稽查报告是其次,最重要的解决方案,人民的钱已经花了,我们必须探讨怎样回本。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行政问题。港务局一直都没有招商,这样下去人民亏损的就不止125亿了。
总结来说,我看待这个问题是如何让人民的钱可以赚钱回来。而你就从政府的腐败思想去看,不是角度不同吗?
自贸区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概念”。
但,用来实行这概念的却是国阵一路来的”分猪肉“,不良政策!
请先认清概念及政策的分别。
过去半个世纪,国阵的确提出了不少一级棒的概念.但,在实行的政策上, 却是用了最烂也是最合他们口味的朋党路线,贪污路线,种族路线!
绝对赞同你说目前急需的是先探讨解决方案。
但,试问,不去探讨真正问题的所在, 如何探讨解决方案?
我所讲的不是你所谓的什么效率低之类,这只是表面问题,我们必须要从问题的根本来探讨解决方案。
可能,在各方的压力下,自贸区这个问题在“暂时解决这些表面问题”后勉强可以获得解决。
但是,解决了自贸区就能彻底解决我所说的“问题的根本”吗?国阵的腐败思想能就此解决了吗?
要知道,自贸区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国阵的腐败思想所导致的国家问题,你敢说一声“少”吗?解决了自贸区,往后还有多少个自贸区你能去解决?
所以我说, 我不是不想探讨解决方案,不过,我更想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是解决国阵里的腐败思想!
如何解决国阵里的腐败思想? 难道你会觉得改变他们的思想比起让他们无法发挥腐败思想来得容易?
廷辉,
分析得很好!问题是,未必每个人都看得懂,或愿意看懂。
我也认为你分析的非常好,我也认同你在所提出执行上的偏差。
所以盼望往后的日子可以彻底改变。
依你之见,这个问题该如何改变?要从几方面着手呢?
依你之见,目前自贸区的事件应该如何收拾呢?
badman huh ....
there are truth..dont argue la..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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