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星期三

黄明志的新歌


黄明志的创作一项都惹来不少争议。

这次这首歌同样引起各种争议同时尖锐化各族人民之间的矛盾。如果黄明志真的要表达华人的心声,我相信在过去几次被“调查”的经验后,他应该知道粗俗的字眼不止无法正确表达心声反而会带来反效果。黄明志也不可能不知道,这类歌曲会引起的风波。所以,我认为黄明志不愿意改变其“粗俗风”绝对是为了搏出位。

对于黄明志这种行为虽然表达了华人内心深处最想说的话,但是其呈现方式完全典当中华文化,有辱儒家。政府应该透过适合的法令起诉他,给他一个教训。当然,政府也需要以煽动法令来逮捕两位要我们回中国的教育界人士!

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先贤为这片国土做出钜伟贡献,没有人可以要我们离开。

5 条评论:

vincent 说...

原來用粗俗的話語批評或罵人是犯法的...

B@dman 说...

我可没有那么说哦。。。我说用适当的法令来对付就一定是粗口吗?

vincent 说...

不知道他是犯什麼罪呢?
我也很想知道有什麼法令是可以對付他的

B@dman 说...

等我当律师了再告诉你咯。。。

匿名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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