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

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赵明福事件疑点重重,为了避免官官相互的局面以及平息,民联的喧哗,今天的内阁会议,相信纳吉会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换明福一个公道,还民众一个真相。

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

有人趁机搏乱 赵明福事件 便宜了某高官?

转载自《风云时报》:

反贪污委员会这一次真是惹蚁上身,原本要“调查”雪州民联議员分配撥款是否涉及贪污的案件,应该就此暂时打住了.
发生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政治秘书赵明福,遭带走问话后離奇墜楼死亡事件前,反贪污委员会还很大声地说,因为接到投报,因此要调查雪州民联36名议员,而且还大大声地反驳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的指责,指反贪会只调查华裔议员.因为根据也是巫统喉舌的一家英文报报道,反贪会说郭素沁把事件种族化,因为反贪会还会调查巫裔州议员和州行政议员.
不过,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发生这么大镬的人命案件后,这下子反贪会应该不敢这么嚣张和张扬调查民联州议员.
谁的反应最激烈、最出位、动作最大?
举凡只要有发生事情,精明的政客就懂得混水摸鱼,尤其是要趁机搏乱,懂得民联利用混乱局势,谋取自己最有利的形势.
那么,谁是最可能的得利者呢?
据了解民联內部形势的人说,你看谁在赵明福事件中,反应最激烈、最出位、动作最大,就是这个人了.
这个人,不是欧阳捍华,虽然不幸死亡的人,是他的政治秘书,也是他的朋友.这个人,也不是雪州大臣卡立,虽然他是反贪会釘上的人,那几头牛的案子还沒结束.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据这位仁兄说,最近谁最可能被警察和反贪会钉得紧紧?
黑道前呼后拥 完全不避嫌
他说,最近黃朱强不是爆出有一位雪州的高官,而且是行政议员级的高官,借出他的办公室让捞偏的大哥使用,当做是开会的地点.又据消息灵通的人说,这位高官跟捞偏大哥來往频密,出入不但有多位大汉开道,前呼后拥,十分神氣,而且出席宴会饭局也都带着这一批人赴宴,更不避嫌的公开和“大哥”与“小弟”同桌吃肉骨茶,十分亲热.
据说,有人看不过眼,去劝了高官几句,结果高官的回应是,我怎能阻止人家來跟我同桌吃肉骨茶?
要知道,如果民联高官跟捞偏大哥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那么最怕的就是号称国阵打手的警察和反贪会介入调查.不过,如今形势变了,因为雪州政府刚刚宣布,从今天起不允许反贪会在州政府大厦之外的地方,向民联政府的议员和助理调查和问话.
这么一來,跟捞偏大哥關係亲密的高官也不怕了,因为人最怕的就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么,这一位被黃朱强指责的高官,是不是真有其人呢?
这位消息人士还是那句话,你看谁在赵明福事件中,反应最激烈、最出位、动作最大,就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人了.

可能性不止一个

赵明福的不幸,我认为大家应该要求警方给人民一个交待,为什么在马来西亚这个法治之区发生这种离谱的事件?我听见这个消息时感到非常悲哀,经过几天思想的沉淀,我发现这个案子有许多可疑之处。
首先是,为什么雪兰莪反贪污局没有安装闭路电视?一个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连这种基本的设备都没有,那间办公室能用吗?关于这一点,我们不需要证实明福的死和反贪局是否有关,反贪局就必须向全国人民道歉,因为这已经严重托缓调查进度也为大家找寻真相带来难度。就算反贪污局没有闭路电视,该大厦应该有吧?为什么今天没有人公开这个闭路电视呢?
据反贪污局的说法,明福已经被释放了,按照逻辑,反贪局应该已经归还手机了啊,可是反应敏捷的雪州行政议员报警说明福的皮包的手机不见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陈文华也透露反贪局官员的盘问手法极度残暴甚至对生理和心理进行虐待,这一点反贪污局请向人民交代清楚!如果真有此事,请向大家道歉并且希望反贪局不要成为暴力场所!综合上述的疑点,我们有理由怀疑明福是因为在盘问的过程中被“不小心”推下楼致死。
我觉得,我们也不可以一口咬定第一个可能性成立,因为没有人可以证实明福是从反贪局的办公室坠下。所以,警方也必须调查清楚明福的死和反贪局调查的弊案是否有关。反贪污局会不会想利用明福为证人指证涉案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反贪污局不可能会杀死明福,反而涉案者会杀人灭口。所以,我们必须要求黄朱强告诉大家,到底哪一位行政议员涉及黑帮!为了公平起见,警方也必须从这方面着手调查。
坦白说,行动党在这件事情上也必须负上少许责任,因为贵党行政议员的政治秘书被要求到反贪局问话,为什么没有让律师陪同或让律师等待完成问话呢?希望行动党的支持者不要逃避这个事实,因为当贵党其他领袖被请去执法单位问话时,大批的支持者都会在外等候,现在请一个律师陪同以确保人身安全都没有做到,真的必须负上少许责任。
最后,我认为反贪污局的所有执法人员还有大厦所有相关人士必须被请去协助调查以外,黄朱强及所有雪兰莪行政议员都必须极力配合警方的调查行动以其让明福沉冤得雪。更重要的是,请反贪污局局长不要发表类似“无须负责”的言论,否则祝你乌纱不保!

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请当局交代!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豆蔻村事件的真相

转载:小兵论政

这篇文章其实不想写,因为我知道就算解释了也会被歪曲,所以不写也罢。只可惜有太多人想知道,也有部落客故意放话,说我们在这个课题上当逃兵。为了让大家有一些概念,所以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喜欢歪曲事实,不愿意相信事实的读者而写,这是为了想知道真相的选民而写。我相信很多人不相信,那么我建议你们去看火箭报,火箭报所讲的你们就一定会相信。豆蔻村的拥有权属于州政府,详细的资料自己去找,可以到土地局或是任何你觉得能够提供资料的部门,但是,千万别去火箭党所,因为他们也不知情。首长说不知情,但是我相信州行政议会有记录,我不知道为何他找不到,可能是他看不懂,或者是装作看不懂。其实,每天都高喊CAT的林冠英只要declassify 前朝政府当时的会议记录,一切便可真相大白,但是为什么他不这么做呢?联邦政府要从建位于莱特街的槟州高等法庭,于此同时,他们也要兴建一座七层楼高的停车场,但是,基于法庭建筑是属于A CLASS古迹,建筑物有高度的限制,所以州政府不允许中央政府原地兴建高楼。最后,州政府只好把属于槟城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的一块地皮交给联邦政府建兴建一栋7层楼新法庭大厦及3层楼的附加建筑。这块地皮就在槟州大会堂旁边,高庭的对面。基于这个原因,州政府就考虑把豆蔻村这块地皮拨给槟城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作为交换的条件。接下来的故事就是槟城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决定把此地卖给了Nusmetro Venture私人有限公司也就是发展商。州政府当时邀请专家来评估此地皮的价值,过后,以半价卖给了发展商,而不是所传的低于市价75%。州政府以半价售出是因为州政府考虑到此地皮上住着一群贫民,要这群居民搬迁,政府首相必需考虑到他们以后的住处。于是,政府与发展商谈判谈条件,政府要求发展商必需根据州政府的要求作出搬迁的赔偿。 这个赔偿内容包括了赔偿居民一间价值60-70千马币的组屋,组屋建成之前的住处等。详细内容可以参考行政议会记录,但是你们更本没有机会,因为林冠英不会允许。他会告诉你们内容,但是内容是否有出入只有他知道。虽然如此,州政府却没有马上批准这个计划,这个计划一共拖了两年,因为政府必需确保当地人民得到公平的对待。当时,州政府还指示两位资深行政议员去处理这件事情。州政府多次与居民对谈,这项交易没有正式的完成,一直到大选之前,火箭的卡巴星以及当时的候选人雷也一起去见选民,并答应一旦他们中选当政府,他们绝对会帮忙当地选民继续在当地居住,不必迁离。接下来就是308大选。再接下来是民联政府执政时期,有关土地在民联上台执政后的3月27日,被转入槟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名下,准备作为兴建高楼综合计划的用途。这说明前朝政府并没有正式批准此工程,虽然说州政府与政府公务员合作社交换土地,但是土地却在民联执政后才转换的。豆蔻村的问题关键在于,当时的火箭党的国州候选人在308大选竞选时向豆蔻村村民承诺,若他们执政,村民便不需搬迁。现在他们当选了,却无法实现大选时的承诺,并开始把村民当球来踢,所以才会引发今天的事件。过后又习惯性的使出障眼法,将责任推卸给前朝政府。

P/S: 从这件事情上让我更加佩服我们的首长林冠英先生,他推卸责任,为了掩饰自己的谎言与无能,他制造假象来抹黑前朝政府,他非常慈悲,以一贯的作风,把前朝的功劳归功自己,把自己的过错往前朝推,他煽动人民,希望人民的怒气以及怨恨往民政党的身上泄以便人民更加憎恨民政党,希望民政党永不翻身,这样一来,没有人能够监督他,他就能够为所欲为。

基尔千万宫殿vs冠英百万豪宅

基尔的千万宫殿事件爆发后,许多人都争相评论甚至炮轰他要求他给予解释。而他也公开的说那间房子是透过银行购买的,千万令吉本来就子虚乌有,他说只是贷款350万,然后装修50万。
当然,他说的是不是事实不重要,因为我们要看到的是证据。另一边厢,我认为大家炮轰基尔的同时也应该同样要求林冠英对他的百万洋房作出解释。虽然数目没有基尔的庞大,可是不能有五十步笑百步的心态,大家应该一视同仁的要求当事人公布买卖合约及土地局登记的姓名。我觉得一些说别人有双重标准的人拥有的标准非常奇特,他们可以把基尔轰得体无完肤,在林冠英的课题上却可以为他辩护,一些林冠英没说的,他们都可以帮他说。
无论是国阵或民联都不应该有炒作课题的心态,身为当事人应该及时将一切相关文件公开以证清白,这样就不会让那些炒作课题的政客得逞。现在林冠英应该就透明化身体力行,出示文件清楚的告诉人民,你的洋房是买的还是租的?清楚的让人民知道,若是买的是从哪一家银行贷款?偿还期多长?高度强调透明化的林冠英先生,肯定不会拒绝吧?
基尔也应该出示买卖合约向大家证明只花了350万购买而不是行动党议员所谓的千万豪宅。老是说自己被冤枉,就应该出示文件让大家心服口服让大家来为你责备这些捞取廉价政治资本的政客。
巧合的是这两个案件同时发生,希望大家在要求基尔道明真相之时,也不可以忽略对林冠英首长的透明化政策。

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基尔的千万豪宅

继林冠英洋房事件后,雪兰莪前任州务大臣基尔也被揭发盖了一座“千万皇宫”。虽然过后,他宣称只是用了350万贷款购买,可是值得怀疑的是,州务大臣到底月入多少?
若不包括利息,350万以30年还清来说每个月大概要付9千7百令吉,若是加了利息每个月要支付超过1万令吉,试问州务大臣的薪金能负担吗?无论如何我希望基尔能公布自己的财产以示清白更希望他能带媒体进去参观证明千万豪宅子虚乌有。
现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好的请基尔出示买卖合约及一切相关文件来证明行动党凭空捏造污蔑基尔。最后,请基尔给人民一个交待!

想对林吉祥先生了解的五个问题

林吉祥先生这么喜欢问问题,那么容许小弟在这里恳请林大议员为小弟解答以下几个问题,来向人民凸显,民联要成为廉洁、透明和公正政府的决心。
1, 请问为何高度强调透明化的民联政府却封锁该间的一切资料不让人民知道该房子的屋主姓名?购入后属于谁的物业?
2, 请问该间洋房购入的价格是多少?根据估价市值是200万令吉,是否真有此事?
3, 普遍是普遍来说银行只接受月收入三分之一来作为每期的贷款偿还费,所以粗略只是粗略估计林冠英首长最高的贷款数额也只有120万,那么请问林吉祥先生令郎的首期约80万令吉是从哪里来?是担任首长15个月来,每个月约5万令吉的积蓄吗?
4, 请问林吉祥先生,令郎的新洋房,若有贷款是从哪一家银行进行贷款呢?贷款数额多少?每个月得付多少钱?
5, 强调廉洁、透明和公正,为什么没有挺身而出证明清白?为何不愿公告天下证实含冤?
当别人面对嫌疑之时,林吉祥总是爱提出问题要别人解答。我想林先生应该回答这些问题让大家对他心服口服。

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民联布城的梦,这么近也这么远

槟城州政府算是民联执政的几个州当中表现最好的一个州,可是最近迁入新居和豆蔻村事件真的把槟城首长搞得一个头两个大。
林吉祥常常看到别人的大屋抑或稍有可以的资产都会要求反贪污局介入调查甚至在报纸上炮轰并要求给予解释。这次传闻中他的爱子担任首席部长短短一年期间便可以花数十万令吉装修新居,甚至还有传闻他是以约两百万令吉购入该独立式洋房,试问为何林吉祥没要求儿子向人民解释清楚,到底钱从哪里来?林吉祥喜欢要求别人透明话资产之时,强调自己是以“CAT方针”执政的廉洁首长林冠英是否更应该以身作者,清楚的向人民交代呢?如果是贷款获得的,是否应该学习雪兰莪政府公布财产呢?你是第一个谈廉洁、公正、透明的州政府,为什么自己都做不到?
话说回头,当林冠英刚上任槟城首席部长时,他说官邸只需要花3万令吉就可以完成修补,那么如今为何又说官邸已成危楼呢?当国阵政府说得话30万进行维修之时,你却说国阵浪费公款,今天事实是否证明你在误导人民呢?首长官邸本来就是公家产业,若有认为损坏就应该维修,这是应该花的钱而不是浪费。其实,身为一个好的领袖,不需要误导人民来抬高自己,所以林冠英的素质真的有待改进。
当初拍着胸口保证会处理豆蔻村事件,答应人民将妥善处理并捍卫人民的权益,今天呢?兴权会领袖要晋见首长都被拒绝。今天,兴权会不如以往般支持民联其实是有原因的,他们之前猛轰三美爷爷是因为他们被三美爷爷欺骗,同样的民联政府当初无法解决豆蔻村事件就不应该拍胸口答应。日后,若兴权会回到国阵的怀抱,希望民联政府会记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不是怪国阵用政治力量渗透。
无可否认,豆蔻村事件是因为前朝政府引起,然而根据许子根说法他们有自己一套的解决方法,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因为反正他都做不到了,也没必要评论。今天,州政府是民联,民联也拍胸口保证会给人民一个交待,可是,为什么你又把球丢给国阵呢?你许下了承诺,却要国阵为你完成再把功劳归给你,这世上有这么便宜的事吗?首席部长,如果我没有猜错,若是国阵拒绝,你肯定向人民说“国阵不愿配合,民联无能为力”来误导人民国阵罔顾人民意愿。不过,希望人民雪亮的眼睛看清楚所谓“CAT”政府是一个声音最嘹亮,但遇到困难时就推卸责任的政府。
槟城是民联执政州之中表现最好的一州,可是能力也不过如此,我想若是民联再不实事求是,还是靠炒作课题维持,近在眼前的布城将与民联渐行渐远。

2009年7月1日星期三

无题

今天,我看见凌国文的评论,有些感触也有话要说。从我第一次回复彭雪琴在《当今大马》的文章开始,大家就把我定位成张庆信的“保镖”。到今天,我已经习惯了,你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甚至在某个部落格还有位超级无聊的匿名者说张庆信是我姐夫真是让我啼笑皆非。
其实,在部落格写文章就是要放出你的声音让大家知道你的意见。每一个部落客也都有自己应该做得事,比如现阶段凌国文必须为他家乡的山埃采金写博、振国就对国家各项政策提出评论、波力在某个时候就要给马华领袖进谏等等。这一切不是别人分给你的工作,你也没有薪水,只是大家认为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知道,就写出来,这些不是别人认为你应该做得事而是你自己要自己做得事。同样的,我认识张庆信也觉得有必要让民众给了解一个关于他的课题。评论前,先了解双方的说法本来就应该啊。
就说这次自贸区的课题,沸沸扬扬到今天,很多人还是留恋在林吉祥口中的125亿令吉、每平方土地3令吉买进25令吉卖出、工程没公开招标等等。可是,承包商公司已经在报章上清楚交代了125亿令吉是2051年可能发生的事也是因为港务局没进行招商导致、当时市价是10令吉,填土和基建的建造费加起来是21令吉再让港务局分期付款就25令吉等等。这一切都没有多少人真正对两面说辞进行判断,那么既然我知道有这一回事,我本来就应该把这一切写出来。
很多人都有自己比较熟悉的政治人物,你当然也会对他比较了解也有比较多关于他想法的资讯,若你也对他的看法表示认同你就会写些文章维护他,很正常不是吗?在网络的圈子里就是有些人麻木的拥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在没判断事情前就直接说你错并人身攻击或在课题争论不如你之时也毫无风度的利用污秽的词语对你攻击。这一年来,我看的太多这样的事,尤其是为国阵说话,难免引起白眼。若是责备国阵就算错漏百出也未必受到评论。不过,这也难怪,我来到西马一年多,也清楚的感受的西马某些国阵领袖的服务态度不能让大家认同。
今天,我就是维护张庆信又如何?若是我在没办法在课题上对大家的问题反驳又死命维护他,那么大家可以说我麻木。可是,今时今日,我何时不接受他人看法呢?往往都是一些人在课题上无法站稳立场就用这一点来攻击我,哗众取宠。各位,我也一直强调若是你们对自贸区有任何意见我都欢迎交流,若说的有理自然会被接受,我更没有以“没有证据”来回应自贸区课题。可悲的是,真正交流的没有几个,搞破坏的就很多。
希望往后的日子,部落格可以成为健康的意见交流平台而非谩骂场所。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没胆就不要自夸自大



有位“才高八斗”的政治“诗人”郑云城先生http://politicalpoems.blogspot.com/ 十分有趣,既然不敢把我的评论写出来,反而说我:
“Badman,你厚颜无耻的狡辩的证据,我已经收集够了,读者自会论断。
其他的狡辩你收起来自己拿来抹屁股吧!不需要再贴上来了”
没关系,无论我的说法是否正确,我都希望拿给大家看,他不让我在他的部落格贴,我就在我自己的部落格公开。
话说。。。。
他写了:
“既然自贸区无法证明整个自贸区工程是公开投标的,他就是丑闻。既然整个工程让人民亏损整百亿,又是Audited的,他就是丑闻。

是不是丑闻已经不需要我证明,政府的报告书已经证明了,现在是等政府进一步采取行动了。最好是修改法令把涉及者都枪毙了吧!

如果政府不采取行动,不表示自贸区不是丑闻,只能表示政府姑息养奸,下一回大选麻烦投反对党,我们一起把政府换掉。”

我回了:
“是工程让人民亏损还是港务局没有进行招商活动让人民亏损呢?请不要将行政上的不足归咎到工程。而稽查报告中所提出的125亿令吉也只是“假设”。你没详阅吗?还是你就是要蓄意误导?

人民现在亏了125亿吗?若你是为了人民和国家好,就应该多收集一些资料,看看如何改变港务局的行政及自贸区的运作,好让自贸区能成功被发展,让人民受惠。

政府的报告已经证明了丑闻?我很好奇,当承包商在各大中、英文报刊登回应之时,你是否有比较和判断呢?身为评论员本来就应该了解双方的说辞才可以批评,不是吗?

再来,工程没有公开招标就是丑闻吗?那么你的女儿没有公开招亲就结婚,不也就是丑闻?那么天下丑闻何其多,丑闻不就变成中性形容词了?”

他又回复了:
实在对不起了,坏人,不管你如何狡辩,你还是被大家围剿了。

继续做你的坏人吧!难道你还以为你的狡辩可以说服我修改我的诗句?或者认为可以改变大家的印象认为这些涉及者都是大好人一个?

我小小一个政治诗网页,何劳你这“有为青年”大驾垂青呢?去吧!去发挥你更大的影响力,让马来西亚大大小小的媒体改变观念。

不公开招标的大工程绝对不是问题,这个观念非常新鲜,非常有创见,值得你全国走透透去发扬呢!
最后我回复了一下这一段,可是云城诗人说我狡辩不要登出来而且要让读者评价,既然要让读者评价,为什么不要登呢?
我写了:
“请不要制造我被匿名围剿的假象,我认为谁是谁非,大家自由公断。我从来没有认为“不公开招标的大工程不是问题”我只是认为不能这么武断应该多了解清楚才下判断。
云城兄,我期待你对我提出的愚见提出反驳,为什么你一个都没有反驳呢?然而唯一的回应还是扭曲我的言论后才有的呢?“
以上的语句可能会有些改变,但是大体的意思都一样。试问,我在狡辩吗?我对他判断事情提出质疑何错之有?难道一个已经买入中年的成熟诗人,不能接受别人的疑问吗?或许我的语句不太客气,可是云城诗人的回复简直就是欠缺涵养!既然不敢登出我的评论就请你不要那么大声说让读者自己判断!


我愿意任何人质疑自贸区并用善意的语气提出交流。。。若不针对课题发表意见,请恕在下不给于回复。